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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丨了解“3.15”,检察官温馨提示维权小知识

2025-08-25 05:32 来源:最喔网 点击:

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丨了解“3.15”,检察官温馨提示维权小知识

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,今年的主题是“提振消费信心”。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修订施行近十年的当下,它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产品质量法》《民法通则》等法律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主要享有以下权利: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求偿权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、获得知识权、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。

保存维权凭证

1、购物小票、保修单、发票、纸质或电子版合同。

2、录音、录像。

3、网购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、网页公正保存。

4、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、计划书。

5、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。

切记: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。

食品消费证据保留注意事项

1、正规超市购买食品,注意包装明细。

2、购买食品时,养成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的习惯,并妥善保管。

3、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保存好病例及医药费发票。

4、证据拍照,手机证人证言。做好相关证据保全。

切记: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看食品的三期。所谓三期就是指食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保存期。

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

一定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

维护自己的权益

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

如果经营者非法销售的行为

侵犯了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

损害社会公共利益

还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

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